管理规定

银河集团9873com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申请学历勘误的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陕西省高等学校学历勘误材料要求》:学历勘误仅针对因招生部门或毕业院校客观失误导致的信息错误进行纠错。对学生在报考、毕业时人为修改错填,或毕业后变更(注销)身份证号码等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属于勘误范畴。2001年以前学历,仅对学信网现有信息进行勘误,未回登身份证号码或为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不再新增或升位。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学历勘误的学生,请个人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校学历勘误学生申请表原件(见附件,填全各项、情况说明要详细)。

2.毕业证、现用身份证、现用户口本(按1:1比例彩色复印)。

3.招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信息表、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查询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

4.新生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在银河集团9873com档案馆办理)。

5.涉及身份信息勘误的。提供派出所户籍迁移证(迁入、迁出)、上学期间旧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在上学期间使用旧身份证办理的有关资格证书等(按1:1比例复印);核对所提供材料出现逻辑问题,根据情况追加相应佐证材料。

6.涉及学历中其它信息勘误的。根据情况追加相应佐证材料。

7.涉及连带纸质毕业证书勘误的。退回毕业证书原件,提供小2寸免冠近照(蓝底)两张、同版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40KB,宽 480高640)。

8.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本人签字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档案材料(按1:1复印)每页均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材料要求发生变化,以陕西省通知为准。

二、申请学历勘误办理程序

申请学历勘误的学生按照个人提供材料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交至银河集团9873com南校区3号教学楼3103成人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提交时间为每周二、三(工作日)上午8:30—10:30,联系方式:87080217。


附件:陕西省高校学历勘误学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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