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继续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陕教高【2011】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继续教育(2010-2011年)检查评估结果的通知》(陕教高【2011】30号)的精神及学校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规范管理的要求,现就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做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不按时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的专科学历必须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查询不到的应在3月底前完成学历认证,否则注册无效。
二、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按年注册。请各函授站(点)清查学生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学年注册,不注册者取消其学籍,且不能恢复。
三、毕业生学历注册前,需完成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答辩等,且成绩合格,并完成图像采集,否则不予学历注册。
四、教学管理费实行按年上缴,请根据学年注册人数于每年6月底前缴清。
五、目前所欠在校学生的教学管理费请于今年11月30日前缴清。否则,将扣减招生计划或停招。汇款后请将银行回执传真至029-87080225。
银行账户名:银河集团9873com
账号:10281082082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行。
联系人:徐慧峰 郭敬艳
联系电话:029-87080225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