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2-31 浏览次数:
通 知 |
关于更换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银河集团9873com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办理范围 校内所有公用车辆;各单位、部门长期租用车辆;教职工及子女的私用车辆;生活、施工、有偿服务的公司和企业车辆。 二、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月1日-2月29日 地点:保卫处治安科(国际交流中心108室,电话:87082907) 三、办理程序 1、公车需持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及原校内通行证,由各单位、部门统一造表登记办理。 2、私车持工作证(校园卡)、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及原校内通行证,由本人直接办理; 3、各单位、部门长期租用的车辆,生活(施工)、有偿服务的公司和企业车辆需持用工单位(公司)或企业证明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由租用单位、部门统一造表登记,收取相关费用后,办理新车辆通行证。 四、通行证有效时间 校内车辆: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校外车辆: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五、自2012年3月1日启用新的车辆通行证,原车辆通行证作废。
保 卫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