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学院:
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有关规定,成人新生入学必须进行学籍注册取得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学历,为做好2013级成人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组织填写和核对学籍注册数据
1、教育部招生库(见附件1)中的数据为学籍注册的基础数据,一律不得修改。
2、各函授站(点)、学院只需保留本单位的学生数据(注意重名学生,用身份证号核对),标注注册状态、分院、班号(此3项不得有空白)。
3、组织学生填写学生登记表,函授站将学生登记表中籍贯、移动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5项学生个人信息整理成电子版Excel格式备用。
二 认真组织注册信息修改工作
学生个人信息与教育部招生库不一致需要修改的,须提交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批。信息修改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1、属于招生过程填涂错误的,需提供:
(1)《陕西省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
(2)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落款时间应在3个月内);
(4)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籍管理平台中带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属于在校期间姓名生僻字、身份证重(错)号变更的,需提供:
(1)《陕西省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
(2)学籍管理平台中带有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落款时间应在3个月内)。
①姓名变更的,除提供1、2、3项材料外需补充提供:
(4)本人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名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或公安部门提供的姓名变更证明,需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5)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曾用名一栏需体现原姓名)。
②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除提供1、2、3项材料外需补充提供:
(4)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需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5)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 注意事项
1、如发现教育部招生库有遗漏的学生,由函授站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查询,由省级招生部门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补报。
2、报送的学籍注册数据以成人教育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数为准,按实际注册人数收取管理费。学籍变动,必须有健全的学籍变动手续,否则不予转函授站。
3、对于专科学历没有上网或与专升本信息不一致的专升本学生,尽早到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或修改专科信息,限定认证出结果时间为2个月。否则不承认其专科学历。
对于入学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不进行学籍注册,并保存相关退学手续。
4、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同时修改。
5、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得给学生填写附件3。
6、信息修改在新生学籍注册时一次办理,以后不再做任何信息修改。
7、所报汇总表和统计表等纸质材料都要有经办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 及时报送注册材料
1、电子版材料
一个压缩包(压缩包以单位命名:内含学籍注册数据库、信息修改情况汇总表、学籍注册情况统计表)
2、纸质材料
信息修改有关证明材料、信息修改情况汇总表、学籍注册名册、学籍注册情况统计表。
3、报送时间
截止到2013年4月1日
联系人:郭敬艳
电 话:029-87080225(兼传真)
Q Q 群:23078060(请未加入群的工作人员及时加入并时常登陆,成人教育学院会在群中发布通知,不再电话通知)
邮 箱:guojyan@126.com
地 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邰城路3号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